
阁林网苑遭查封房达40多套,业主疑被无辜卷入开发商官司
付了10多万元首期买的房子一直办理不了按揭手续,拖了几年,竟等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公告:房子被查封了。近日,阁林网苑的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该楼盘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达40多套,但很多业主之前却一直蒙在鼓里。
[读者投诉]
办理按揭一波三折
业主张小姐说,2002年3月,她在阁林网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10多万元的首期房款后,按揭却一直没有办下来。张小姐和其他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对外建深圳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在办理相关手续了,请耐心等待”。2004年底,该公司负责办证事宜的工作人员刘桂荣让业主再次递交资料办理按揭手续,同时告知业主,合同里所写房屋面积和实际面积有误差,要求业主补齐差价,张小姐交了1000多元,说余下的1万元计入按揭贷款中。据张小姐透露,补齐差价后,开发商又和业主签订了房屋现售合同,但业主手中并没有该合同。第二次递交资料后,按揭并没有办下来,她才得知自己的合同并没有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2005年,对外建深圳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被“双规”。今年4月底,阁林网苑的多位业主意外地收到深圳中院的公告,发觉自己的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了。到深圳国土局查档后,他们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2006年就已被查封,2007年2 月是续封。张小姐等业主又把公告仔细看了一遍,才知道公告是告知对外建深圳公司,法院已经委托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他们才意识到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调查]
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
张小姐提供的房地产预售合同显示,该房产的卖方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和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质),但后两家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另一位业主李先生的合同上则有对外建深圳公司和深圳地质两家的签章。
记者联系到深圳地质的工作人员胡先生。据胡先生介绍,阁林网苑为合作建房,深圳地质出地,原开发商为中山一家公司,中山公司退出时和中外建深圳分公司签署了转让协议,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也没有实质参与该楼盘的开发。胡先生说,房子建成后,深圳地质已将所有权益转移给中外建深圳公司,和业主也没有联系,办证和办理按揭等手续都是该公司在经办。据他透露,深圳地质到目前为止未收到对方支付的任何款项,还因为该楼盘卷入一些官司纠纷里。
记者联系到刘桂荣,但他表示自己2004年才开始接手阁林网苑的办证事宜,对之前的情况并不了解,他让记者联系对外建总公司的张先生。张先生表示,对外建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经济问题在2005年底被“双规”,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他是2005年之后才接手深圳的事务,对此前的情况一概不清楚。张先生说,法院查封房产是中山公司提出的,他建议权益受到侵犯的业主应当向法院提出异议。
投诉追踪
有关部门介入鸿图大厦办证事件
【本报讯】(记者董超文卢博林实习生郭怡晨)7月3日,本报以《发展商“失踪”房产证黄了?》为题,报道了鸿图大厦20多位业主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事。文章见报之后,引起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同时,有关部门目前也已经介入,并对业主表示将尽快研究答复。
报道见报的当天,鸿图大厦一位业主胡小姐就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是1803房的业主,据她了解的情况,18楼和5楼都有业主没有办理房产证,目前还抵押在银行,他们也不知道找谁去,鸿图公司只有一位女士在大厦办公。她说,“是开发商导致了办证成本的提高,按照目前的地价,我们肯定不愿意交。2005年才要交6万多元,而现在却要交20多万元,这简直不可思议,就像吃了一只苍蝇那样。”
此后一段时间里,鸿图大厦多位业主给本报房地产热线打来电话,向记者进一步介绍鸿图大厦的有关情况。免税集团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鸿图大厦除了报道中所说的20多位业主没有办证之外,免税集团也有约7位业主房产证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他同时向记者提供了鸿图大厦开发商国达公司有关人士联系电话,称一位梅先生是国达公司处理债权债务的负责人。记者打过电话去询问,梅先生表示,他以前是在国达公司,但目前已经离开该公司一年多了。记者问到国达公司的现状,梅先生说,“国达公司人都走光了,要找他们的话,工商注册里应该有他们的联系方式”。不过,此前,记者曾打过国达公司注册登记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鸿图大厦事件,并已明确向小业主表示,将尽快研究答复。另据业主韦先生介绍,目前有多位业主到档案大厦去查阅未办证房子的产权状况,发现大多数房子打印出来的产权状况上显示为“已查封”。
直击报道
买房8年多仍无房产证
【本报讯】(记者卢博林)近日,朱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1999年在龙华买的房子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购买的是金侨花园的一套房子,1999年6月22日交款,7月1日交付使用,但至今未有房产证,到国土局查档显示,该房子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据悉,该楼盘1993年12月8日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由于购买新房的部分业主没有付清房款,1997年11月,开发商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公司和深圳金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向拖欠楼款的188户业主收回房产。收回房子后,开发商又将房子再次卖出,朱先生购买的就是这188户房子之一。朱先生说,该小区除了这188户,其他的业主大部分已经领到房产证。
记者联系到金鹏公司一位姓刘的经理,他表示,1993年买房并交完房款的业主确已办理了房产证,1999年购房的还要再等一段时间。他告诉记者,当年由于公司收回房子时根据和银行的协议,帮业主垫付了部分房款,所以这188户业主要等第一次买卖的合同解除和产权登记解除的相关法律程序全部完成后,才可以到国土部门备案办证。针对记者提出的疑问“为何第一次产权登记尚未解除就将房子再次卖出”,刘经理表示,房子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出的,每平方米单价为800多元,买方对该情况是了解的。但对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证,他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记者昨日就该问题咨询了国扬律师事务所闻毅律师,她表示,只要该房子首次买卖的合同是依法解除的,开发商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业主最好申请解除合同
曾为多位阁林网苑业主代理过维权官司的律师华光告诉记者,目前业主应先备齐相关资料,到深圳中院提交执行异议书,要求听证解封房子,然后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他说,因为尚未办理按揭的房子,其合同尚未备案,存在查封和拍卖的风险,如要继续履行合同的话,手续非常复杂。
对于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跟踪,也希望有关知情人和当事方进一步向本报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