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先生:最近我看中某开发商在本地的一处商品店铺房,准备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合同前想请教一下商品房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公用建筑面积如何分摊?
钱江律师事务所李培伟律师: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 、第九条的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如下:凡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对于公用建筑面积如何分摊,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按以下方法计算: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如下: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编辑说明:店铺房属于商品房的范畴,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开发商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填写清楚,便于计算应购买的商品房建筑总面积。 (据《每日商报》)
